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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所得稅對中國境內的一切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(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、合伙企業),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外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。
企業所得稅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,減除不征稅收入、免稅收入、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,為應納稅所得額。
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%。
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,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企業所得稅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、年終匯算清繳、多退少補的征收辦法。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,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,預繳稅款。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,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,并匯算清繳,結清應繳應退稅款。
(文章來自互聯網)